衡水晚报讯(董嵩 张德昌)4月6日,衡水市武邑县武清路大里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,被撞行人重伤。武邑警方历经140个小时的奋战,4月12日,肇事逃逸者落网,案件告破。
4月6日晚9时30分许,在武邑县武清路大里台村路段,一名行人被机动车撞成重伤,肇事司机驾车逃逸。接到报警后,武邑县公安交警大队胡锐山、王马、芦荡3名民警迅速出动,赶赴事故现场。
现场勘查中,民警发现现场的事故痕迹非常少,仅遗留肇事车辆车灯右侧的一灰色前保险杠碎片,再无其它痕迹物证。因事故现场所处位置偏僻,现场和周围附近均没有监控视频,更没有目击证人。
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向大队长王长海汇报了此事,大队予以高度重视。由教导员赵世峰任组长,事故股长李志彬任副组长,3名民警为成员的“4·6”专案组迅速成立,并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,一方面专案组民警扩大了搜寻范围,调看各主要道路监控录像,寻找肇事车辆;另一方面对全县汽修厂及汽车零部件销售店进行走访,以确认肇事车辆型号,力争尽快侦破此案。
民警首先对武邑县30余家汽修厂进行走访,毫无头绪。随后,民警又扩大走访范围,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深入衡水市区汽修厂进行地毯式排查。功夫不负有心人。4月12日,办案民警胡锐山、芦荡在走访一家专门销售汽车保险杠的门市时,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,该车车型为广汽出产吉奥轿车。经网上查询,此车型在衡水地区共有198辆,民警立即对该型号车主逐车逐人见面。
当排查到车号牌为冀TEA2××的吉奥车主王某时,其自称该车在武邑县一汽修厂正在进行维修。办案民警似乎闻到了一种气息,立即驱车赶到该汽修厂,找到了王某的这辆吉奥轿车。
经过查验,该车前保险杠损坏,与事故现场遗落的碎片比对吻合。随即,王某被民警传唤到大队事故处理办公室。在大量证据面前,王某供述了其开车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。
目前,王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