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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邑下重手治理大气污染

来源:河北新闻网  2015-12-21 10:48:58  责任编辑:刘晓莉

    今年以来,武邑县不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,通过采取压减煤炭使用量、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、降低扬尘污染、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整治措施,切实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。

    压减用煤量,严控煤炭质量。武邑县压减企业用煤,淘汰城区内10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、茶浴炉及自制燃煤土暖气,检测全县所有煤场、型煤加工厂(点)所购煤炭,从源头控制硫分超过0.8%、灰分超过16%的劣质煤进入企业、城区和学校;加大对用煤单位的监管力度,增加煤质检测频次,对重点燃煤企业,每周至少监测一次,确保用煤单位使用优质低硫煤。

    强化污染整治,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。为抑制扬尘,武邑县新购置4辆洒水车和垃圾转运车,时时对县城主干路进行洒水作业。对重点企业进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,确保烟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全部达标排放,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;取缔县城区内露天烧烤摊点,消除露天烧烤烟气污染;城区内饭店、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。

    深化面源污染治理,严控扬尘污染。武邑县对房屋建筑、市政工程、新上项目土建工程现场等扬尘环境加强监管,推行绿色施工;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,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;在重点建筑工地现场安装视频,实施在线监控;未落实防尘措施的建筑施工工地,一律不准开工;城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加装密闭盖并安装GPS定位系统,对不符合规定和不遵守要求的渣土车辆,一律查扣处罚;县城区及周边砂石料场落实围挡封闭,实行机械化装卸,存放砂石料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,进出场车辆要落实水洗措施。

    强化环境监管,严打环境违法行为。武邑县公安、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,对大气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,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;对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、偷排偷放的,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分包企业人员的责任;严厉打击一批非法排污、超标排污、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;按照“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”的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,对在线监测设施加强建设,实行24小时监控;加大淘汰限行力度,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。

    强化应急管理,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。武邑县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,建立会商机制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,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,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,并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;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,做到监测预警有会商、污染控制有清单、响应措施有论证、组织协调有指挥、措施落实有方案,组织开展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;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单位、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,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;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,根据预警级别,除保障民生必须供热外,其余燃煤生产锅炉,分别实施限煤量、减排量等限产或停产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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